以案说法 再次违法破坏人防防护设备严查重罚!

时间: 2024-03-02 18:03:55 |   作者: 斯诺克直播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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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以来,市国动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防设施设备专项治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抽查和巡查的力度,对人防工程内破坏防护设施设备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并落实整改。

  通过专项治理,人防工程使用主体人民防空法律意识、国防动员战备意识有了一定的提升。但在已整改工程“回头看”中,检查人员发现个别人防工程仍存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2022年10月,黄浦区国动办在人防设施设备专项治理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某人防工程中的16扇人防门被擅自拆除,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做出警告并处罚款的处罚决定,同时责令当事人限期落实整改。经人防部门监督检查,该工程被拆除的人防门在整改期限内已安装到位。

  2023年2月,黄浦区国动办“回头看”检查中发现,已整改完成的16扇人防门中8扇涉嫌存在被再次拆除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随后,黄浦区国动办将违法线索移送市国动办办理。

  立案后,市民防监管中心执法人员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并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确认无误。经调查,当事人以人防门开启范围影响车辆停放为由擅自拆除人防门。

  根据《上海市民防办公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2020版)》,该案件中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应从重处罚。根据《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相关规定,市国动办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处顶格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责令限期整改。

  经过市区国动部门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当事人意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积极地推进整改落实。

  人防工程是战时抵御敌人袭击、有效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是支撑战争胜利的“地下长城”。人防门是人防工程中最重要的防护设施设备之一,是战时保护避难人群、阻隔爆破杀伤的“生命之门”。保持人防工程良好的使用状态是维持战时工程防护能力的重要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

  有关单位理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对已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来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放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本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对人防门进行再次拆除,影响人防工程防空效能,违法情形较为严重,必须依法受到处罚,同时承担恢复防护设备设施功能的责任。通过执法人员的教育,当事人认识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危害,积极按要求推进整改。

  市区两级国动主管部门近年来从始至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对当事人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惩处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明确告知其有关规定法律规定以及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通过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社会群众知法懂法,共同保护人防工程防护效能不受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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